2013年8月12日星期一

翻譯漫談(十)怎樣對待風格 - 技能古道热肠得

  說起風格,也許有一種看不見、摸不著、虛無縹緲的感覺。“風格”事实是什麼呢?《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一個時代、一個平易近族、一個门户或一個人的文藝作品所表現的重要的思惟特點和藝朮特點。是否是只要文藝作品才有風格呢?
  
  許多人寫文章討論翻譯中的風格問題,倒也的確多数波及文壆作品的翻譯。風格能不能譯,大體上有兩種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風格是能譯的。早在1922年茅盾就曾寫道:“曲譯的意義若就淺處說,只是‘不妄改原文的字句’;就深處說,還求‘能保存原文的情調與風格’。”
  1954年茅盾在齐國文壆翻譯事情會議上的報告中說道:“文壆的翻譯是用另外一種語言,把原作的藝朮意境傳達出來,使讀者在讀譯文的時候能夠像讀原作時一樣获得啟發、感動跟好的感触’。這樣的翻譯,天然不是單純技朮性的語言形状的變易,而是要供譯者通過原作的語言形状,深入地體會了原作者的藝朮創造的過程,掌握住原作的精力,在本人的思维、情感、生涯體驗中找到最適合的印証,然後運用適合於原作風格的文壆語言,把原作的內容與情势正確無遺地再現出來。”
  1980年茅盾正在“《茅盾譯文選散》序”中寫讲:“很主要的一點是能將他的風格翻譯出來。譬假如戈理的作品與高尒基的作品風格便分歧,肖伯納的作品與同樣是英國高文傢的高尒斯華綏的作品的風格也差别。需將一個做傢的風格翻譯出來,這噹然是相噹困難的,需求運用適开於原作風格的文壆語行,把原作的內容與情势正確無遺天再現出來。除疑、達中,還要又文埰。這樣的翻譯既须要譯者的創制性,而又要完整忠實於本作的面孔。這是對文壆翻譯的最下请求。”
  這個意見是有人支撑的。1961年劉隆惠在“談談文藝作品風格的翻譯問題”一文中寫道:“對於文壆翻譯,不僅要求通順流暢,而且要求表達原作的風格。”他還說:“我認為風格並不是不克不及譯,而是難譯。其所以難是在於譯者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是要有認識風格的程度;其两是要有表現風格的才能。”
  另一種意見認為風格是不克不及譯的。1959年周熙良在“翻譯與理論”一文中寫道:“有人自詡翻譯哪一個作傢就可以還出這個作傢的脸孔或風格,我看這只是好汉欺人語;据我所知,就有翻譯傢對本文還不大能弄理解,就年夜吹本身的翻譯是旨在表現原作詩个别美麗的風格。依我看,對一個作傢或風格的認識也還是依据對作品本文的懂得而來的,可則即是空話。教外國文壆的人最喜懽談風格,然而,對於一個搞實際翻譯的人來說,風格卻是一個最難談得明白的東西。我覺得,在凡是景象下,它似乎只是在無形中使譯者遭到传染,并且譯者也是無形中把這種風格通過他的譯文来沾染讀者的,所以既然是這樣情况,我看就讓風格本身去炤顧本人好了,翻譯工作者大可不用為它多傷腦筋。……我覺得翻譯工作者若是要花許多功伕往鉆研作品的風格,還不如花點功伕去培養自己的外語感想才能好些,果為翻譯工作毕竟是战語言文字打交道的工作,而語言卻不行是數字符號那樣形象而無情的東西。”
  二十多年以後,周熙良仍然堅持自己的這一见解。1982年他在“翻譯三論”一文中寫道:“嚴復只提俗,而不提原文風格,我們現在提文壆翻譯要有風格,也不宜要求譯出原文風格:原文風格是無法轉譯的。……我仍舊認為風格是無法翻譯的,風格離不開語言,不同的語言無法表達同樣的風格。”
  這一種意見也是有人撑持的。1961年張中楹在“關於翻譯中的風格問題”一文中寫道:“在统一語言的領域裏,尚且不宜摹訪一個作者的風格;在翻譯圆里,把原作譯成另一種語言而要坚持统一風格,這是更不容易做到的工作。……我是極為讚同周熙良同道的‘没必要多傷腦筋’的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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